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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问责112人

时间:2019-06-18 08:52:53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黄龙镇财政所财政专管员裴学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该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资金为其个人购买车辆,并租赁给本单位进行营利活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伙牌镇邓湖村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李军以为建房户办理土地证疏通关系为名,违规收取3名群众‘辛苦费’用于个人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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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襄州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区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建成联动监督网络。组建覆盖区、镇、村纪检监察监督三级联动网络,配齐配强406名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全面建成区纪委监委管“面”、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管“片”、村级纪检委员管“点”的纵向全覆盖、横向全贯通的纪检监察网络体系。

  该区充分利用举报电话963888、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身边微腐败尤其是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一线,对全区64个贫困村的典型问题线索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组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的交办督办。对反映具体、危害严重、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提级查办、挂牌督办。同时,委机关各室、各纪检组联合组成督查组,深入各镇(街)、村(居)开展常态化、滚动式、“杀回马枪”式持续暗访督查,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发生。

  同时,该区创新实施涉“小五长”案件定向通报机制,凡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以上的“小五长”案,所在党组织必须自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在案发地、本人户籍地召开党群大会,现场通报案情,由当事人现身说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相关部门对法规政策进行解读。通过此机制,加强对基层“小五长”的“点对点”精准监督。

  据了解,2019年以来,该区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66起,问责1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7人,组织处理65人。(襄州纪宣 蒋海艳 郑淑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