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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攥指成拳惩腐败 上半年立案266件

时间:2019-07-24 16:07:04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黄龙镇财政所财政专管员裴学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该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资金为其个人购买车辆,并租赁给本单位进行营利活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朱集镇安办工作人员张新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辱骂、殴打(掌掴)举报人,被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襄州区纪委监委给予张新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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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襄州区纪委监委2019年上半年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之一。

  今年以来,襄州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方针,努力做到力度不减、靶向治疗、精确惩治,把握重点人群和关键领域,严肃查处各种腐败问题。1至6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622件,同比上升46%;初核593件,同比上升59%;立案266件,同比上升9.9%,处分22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

  为攥指成拳,形成惩治腐败合力,该区纪委监委积极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纪委监委同公检法在涉刑涉罪案件办理方面的具体责任部门及任务清单,形成咬合紧密的制度规则体系。在留置案件办理过程中,区纪委监委积极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检察院公诉部门派专人指导审查调查工作。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之前,召集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案件研讨会议,对证据材料是否符合公诉证据标准规范,对证据的证明力和客观性进一步审查论证,为案件的顺利移交奠定了基础。

  区纪委监委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重任,在服务保障发展上体现担当。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环保领域履职不力问题查处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的组织处理措施,推动工作布局从“管少数”向“管多数”转变。上半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89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364人次、186人次、15人次、24人次,分别占比61.8%、31.6%、2.5%、4.1%。

  发挥审查调查治本功能,深入推进“查防一体化”,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治本功能。区纪委监委对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抓好整改,堵塞制度漏洞,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2019年上半年,区纪委监委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55份,倒逼深化改革,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对2018年度下达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整改走过场,责任不落实。(丁胜  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