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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强化日常监督 第一种形态处理364人次

时间:2019-08-12 09:32:26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双沟镇陈湾小学教师董超、中心学校教师卞先红工作不认真负责,错误录入2条寄宿生资助信息,二人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石桥镇三资办负责人程文良、工作人员杨文涛在该镇司岗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招投标中,未对参与竞标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造成没有相应建筑资质的襄阳市襄州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程文良、杨文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这是襄州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等轻微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集中谈话、批评教育、诫勉等“第一种形态”进行教育提醒,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该区结合实际制作出台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8种方式工作台账手册。对警示提醒、告诫约谈、主体责任人谈话、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党内通报批评等8种方式的概念及实施主体、适用情形、程序及处置等分别做了明确。为完善工作管理的痕迹化,该区针对8种方式内容,分别制作了情况记录表,要求各单位党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填写,以方式分类,分别按照时间顺序编码,建立台账手册,实行日记式全程痕迹管理。将各单位“第一种形态”台账手册记录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内容,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在基层落地生根,成为常态。

  同时,该区通过经常性提醒、针对性提醒和警示性提醒三种方式,做到警钟长鸣。在每个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夕,向党员干部发送微信、短信进行廉政提醒;领导干部在操办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升学入伍等事宜时,针对性开展谈话提醒及时跟进;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部门领导适时进行警示性提醒。同时,充分利用信访、门户网站、典型案例通报、“一案一教育”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做到“预防针”常打、“紧箍咒”常念、“婆婆嘴”常说。

  在此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

  据了解,2019年上半年,该区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64人次,在“四种形态”中占比61.8%。(襄州纪宣 蒋海艳 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