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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澄清正名让被诬告干部轻装上阵

时间:2019-10-09 10:55:45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对襄州区农村农业局干部范家军来说,10月8日是一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襄州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的一场澄清正名通报会,终于把萦绕在他心头的委屈一扫而空。

澄清正名会现场

  此前,襄州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称,范家军在东津新区吕寨村土地上违规建房及其在不符合拆迁还房政策的情况下,拒不拆迁、阻碍高铁工程进度的问题。

  “知道自己是党员应该带头准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自己家是第一户在征迁协议上签字的,谁知竟然有人诬告我拒不拆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范家军十分委屈和无奈。

  经区纪委监委调查取证,真相很快被还原,吕寨村的自建房为其夫妻唯一住房,征迁之后范家军夫妻名下无任何住房。

  “反映范家军同志相关问题不属实,属于诬告……”在该信访件结案的同时,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组及时在区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大会上为范家军澄清正名,帮助范家军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

  今年以来,该区制定出台《襄州区纪委监委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试行)》,对澄清事实的认定、澄清范围和方式、澄清组织实施等环节进行规范。

  “捕风捉影、蓄意栽赃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很容易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红多次对澄清正名工作提出“襄州要求”,必须将调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说明情况,让受诬告的干部尽早放下思想包袱。

  同时襄州区纪委监委还根据举报反映问题性质、影响范围的不同,通过当面反馈、会议反馈、公示公开、网络平台发布等多种方式进行澄清正名。截至目前,该区已为87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确保澄清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实施办法》对澄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后续处理也进行了相应规范,全过程确保澄清问题处置到位、澄清对象把关到位、澄清保护实施到位,让澄清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襄州纪宣  乔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