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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召开区人社系统集体谈话会

时间:2020-01-13 13:24:19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党内法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强制性要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陈训德在区人社局与区人社系统及其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纪检委员的集体谈话会上说。

  陈训德组长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既要“严和实”,也要“深和细”:一是要有详细记录资料,如党组会议纪录、诫勉谈话记录、约谈和批评教育记录、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教记录等;二是要有签字背书资料,如个人检讨书、工作责任书、接受诫勉登记表等;三是要有处置结果资料,如批评专栏材料、通报文件、检查报告、组织处理文件等;四是要有责任追究资料,如凡是本系统下属单位人员发生违纪案件的都必须有责任追究决定文件、整改措施及成果报告、以案学纪活动资料等。(张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