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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强化日常监督 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2人次

时间:2020-04-16 09:27:3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现在我代表组织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希望你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4月14日,襄州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江涛对伙牌镇一党员干部黄某进行批评教育时说道。

  “组织的批评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身上的责任,对我是个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工作纪律和程序落实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黄某坚定表态。

  为扎实做好日常监督基本功,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襄州区纪委监委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综合运用工作约谈、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警示提醒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监督无处不在,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确保谈话有效开展,根据约谈对象的情况和问题的不同,建立分级分层谈话机制,对风险点高的重点工作岗位党员干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常态化约谈;对约谈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进行警醒式约谈;对担任或即将担任重要职务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自警自律的廉政提醒式约谈;为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摸清干部思想动态进行沟通式约谈。

  约谈提醒并不是一“谈”了之,襄州区纪委监委精准做好“谈”后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这是问题清单,请按照《建议书》整改落实。”除工作约谈外,该区统一制作任务“督办单”,将发现问题以清单方式列明并交由被谈话对象,限期整改落实,进一步将约谈效果最大化。该区纪委监委同时要求,《建议书》中涉及到领导干部本人的问题,必须纠错改正;对涉及分管领域、联系单位的问题,必须指导督改,并明确要求在收到《建议书》后1个月内,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同级纪委(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随机抽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的严肃问责。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该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2人次,在“四种形态”中占比63.9%。

[ 信息来源:襄州区   作者:蒋海艳 冯勇 肖凌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