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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 擦亮派出“探头”履行监督职责

时间:2020-07-01 11:32:09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办案过程中在询问和鉴定意见等方面容易存在倾向性问题,我认为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6月24日,襄州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辉涛在联系单位区公安局、区检察院联合召开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中执法漏洞交流研讨会上给出了一针见血的建议。

  着眼于深入总结经验,推动联系监督单位相互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派出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近年来,襄州区纪委监委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监督工作的推进方式、具体手段。

  该区纪委监委从监督单位交流互助、廉政意见回复、日常监督等方面,制定完善《区纪委监委派出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完善综合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工作,规范自身监督行为。

  办法详细规定派出监督内容、载体和路径,通过明确参加“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等八方面规定动作,严格程序,明晰职责,突出对决策过程的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办法规定,在“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召开前,举办单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派出纪检监察组;会上,派出纪检监察组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会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纪要,以备跟踪监督。目前,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已参加或列席监督单位重要会议371次,并提出1000余条意见建议。

  “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擦亮监督‘探头’,把监督首责作为‘撬动’其他一切工作的杠杆,创新监督方式,让监督工既有力度有更温度。”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因地制宜探索更多的有效的监督工作方式,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结合好,给党员干部作全方位的常态化 “政治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