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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压实区级领导“一岗双责”

时间:2020-07-17 16:51:14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为推动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襄州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从首端压实整改责任链,压紧区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负责与担责相匹配,防止“上面得病,下面吃药”。

  巡察问题“心里明”

  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及时将巡察情况抄送给被巡察单位分管区领导,区分管领导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提前思考,提前谋划,做到心里有数、有的放矢。

  建立制度“明责任”

  襄州区制定了《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暂行办法》《襄州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责办法》《襄州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访督查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被巡察单位分管区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落实区分管领导参加巡察汇报会、巡察反馈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等工作机制。

  整改汇报“强责任”

  探索实行区委书记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议制度,被巡察单位分管区领导参加汇报会。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之前,先听取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区委主要领导不留情面的指出问题,直截了当的开展批评。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区分管领导现场认领问题,进行表态承诺,切实扛起整改责任。

  反馈会议“压责任”

  区分管领导主动出席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意见反馈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亲自过问、加强指导,对整改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整改问题“强督导”

  区分管领导全程跟踪督办巡察整改过程,亲自审查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度每半月上报区分管领导1次,便于区分管领导及时掌握分管单位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从而精准分析研判分管领域权力运行规律、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分管领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对整改未按时、不彻底等问题,及时提醒,再紧发条、再压担子。对整改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复杂问题,高位协调,多方会商,打通巡察整改“中梗阻”,实现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

  该区采用这种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的整改机制,取得了整改实效。截至目前,四届襄州区委第一至六轮巡察发现面上问题已整改1494个,整改率98.2%。区委第七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镇、村两级面上问题已整改696个,整改率99.7%;70个村(社区)“回头看”反馈镇、村两级面上问题已整改562个,整改率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