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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案件监督协作机制 加大初核了结审核力度

时间:2020-11-11 11:17:09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为落实“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方面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工作要求,近日,襄州区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各镇(街)成立案件监督协作区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各镇(街)纪(工)委办理初核了结案件的监督,通过在全区各镇(街)设立案件监督协作区,确保精准有效监督。

  创新工作办法。襄州区下设13个镇(街)、襄州经济开发区以及鹿门风景区,每年受理问题线索及信访件数量大,其中初核了结件数也相对较多,案件监督任务较重。为有效增强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规范性、收集证据完整性、审查调查全面性、处理意见精准性,襄州区纪委创新思路方法,探索建立案件监督协作机制,确定将13个镇(街)、襄州经济开发区以及鹿门风景区划分为六个片区,由委机关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直接指导案件监督协作工作,分别带队分片审核监督,提高监督精准度和有效性。

  突出工作重点。案件监督协作区主要对各镇(街)纪(工)委办理的初核了结案件进行审核监督,实行牵头室+案管室(派员)+各镇(街)纪(工)委(派员)等人员参与,采取交叉的方式,重点对办案单位承办案件的办案程序、有关证据、核查情况、处理意见、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审核监督。

  强化运行机制。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定期审核制度。原则上实行1月组织1次协作审核,每月第1个星期启动对上月办理的初核了结案件的审核监督工作,由指导领导统筹安排,牵头室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审核组。二是建立整改督办制度。审核结束,由审核组制作《案件审核意见表》,牵头室起草《案件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全体审核人员和牵头室负责人签字,经指导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牵头室反馈相关镇(街)纪(工)委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三是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案件监督管理室汇总六个协作区案件审核工作情况,每月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确保案件监督协作制度落到实处,提高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