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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一人一策宣布处分决定 深入推进“五说五促”

时间:2020-11-26 13:20:5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陈怀明利用分管工作便利,非法占有应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资金5000元;收受他人钱物70000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逃避刑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经研究审议,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议区公安局党委就陈怀明违纪违法问题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11月25日上午,在襄州区公安局党委会上,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建鹏带领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当场宣布该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怀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处分决定,此次同样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还有该局原四级高级警长文志有。会上,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二人违纪违法案情、量纪量法依据,要求该局及时开展以案“五说五促”,深挖思想根源,堵塞管理漏洞,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看到曾经工作过的同事掉进深渊,震撼很大,反差强烈,对我来说是一次心灵洗礼。”处分决定宣布会上,公安局班子成员围绕陈怀明案谈反思和体会,局党委书记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净化公安机关政治生态。”

近年来,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围绕处分对象、案发单位和案发系统,坚持一人一策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形成“五个一”工作法,即一份“一人一策”的宣布方案、一次警示教育专题宣布会、一次与受处分人“面对面”谈心、一次与所在地(单位)党委(党组)成员集中座谈、一份痕迹化宣布档案。

在宣布党员干部处分决定前,区纪委监委结合党员干部违纪事实和其所在部门单位实际,认真分析违纪特点,深入查找制度漏洞以及责任缺失等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确保宣布处分决定时“有备而去”。在宣布处分决定时,从违纪违法事实、定性量纪依据、廉政风险、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查处案例进行剖析,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找准症结、全面整改。在宣布处分决定后,由纪检监察组、相关科室跟踪督促做好以案“五说五促”,发案单位需于1个月之内书面回复有关情况。

“把处分决定宣读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让处分‘一张纸’变成教育‘一堂课’,既传导不敢腐的震慑,又推动健全不能腐的制度防范、激发不想腐的内心自觉。”襄州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陈红说道。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已带队宣布处分决定25场次,并要求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开展“五说五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作者:蒋海艳 孔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