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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澄清正名不实举报70件

时间:2020-12-08 15:54:5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经核查,反映余某某以权谋私等相关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正名。”日前,在收到镇纪委下发的澄清正名工作函后,襄州区黄集镇太山村支部书记余某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今年9月,襄州区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信,反映余某某在村里独断经营砖场、砂石、水泥等业务和收受他人好处费办理土地使用权等问题。得到消息后,区纪委立即牵头联合黄集镇纪委组成核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调取相关书证资料、谈话询问线索涉及人员等方式将信中问题线索逐一核查,最终确认举报不实。

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襄州区纪委监委派员第一时间向黄集镇纪委发放澄清正名工作函,并督促太山村召开澄清正名会,帮助当事人余某某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轻装干事。

和余某某一样遭遇过不实举报的干部并不在少数。《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为此,襄州区纪委监委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澄清正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一方面,在信访处置中,安排专人进行分析研判、甄别真伪,并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将调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常态化澄清机制,根据举报反映问题性质、影响范围的不同,在征得被举报人同意后,采取召开澄清会、向党组织进行通报、文件或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有效地为信访反映失实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今年以来,襄州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已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对该区遭受不实举报的70名党员干部开展了澄清正名工作,有力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为担当者担当,还清白者清白。”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加大对澄清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为全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作者:吕云帆 尹艺然 韩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