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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发挥“探头”优势 激发派出监督活力

时间:2021-03-23 09:43:0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不好意思,打断一下,我有意见要说。”近日,襄州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乔玉君在参加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时提出要求。

原来,因为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党组集体研究时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乔玉君便当面指出了问题,“你违反了议事规则,作为‘一把手’应该最后发表意见。”随后,该名负责人作出自我检讨。

“开展日常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的本职工作,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指出,那是我的失职。干‘得罪人’的事时,无论大小,只要你是出于公心就不用畏手畏脚。”乔玉君坚定地表示。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发挥派出机构“探头”优势,不断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确保联系单位党组织规范用权的一个实例。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对全区61家单位开展监督,平均监督单位7.6个。各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会议、谈心谈话、查阅台账资料、交叉式检查等方式对联系单位开展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创新实行“双交办”,一方面通过同级监督,向联系单位的区党政班子成员发放工作提醒卡,督促其落实分管范围内“一岗双责”;另一方面,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其抓好整改。

为提升派出监督质效,该区纪委监委印发《襄州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工作办法(试行)》,涵盖信访处置、谈话函询、立案审查调查等7个方面,规范工作流程;实行“月报告、月交办、月通报”制度,明确派出机构共性监督和个性监督类别,采取“派单式”模式,实现监督任务精细化处置。

针对派出机构人员不足、力量分散等问题,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室+组+镇”协作配合模式,设立6个审查调查协作区,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启动协作配合机制,由纪检监察室按照“指导不包办、协调不代替”原则,对口指导所联系的派出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精准快速处置。

2020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8个派出机构列席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20余次,立案130件,占委本级立案总数的52.6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

作者:蒋海艳 丁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