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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襄州:黄集镇农水管理站站长宋鹏飞虚假认定学历案

时间:2017-04-19 16:51:42 文章来源:襄州区

襄州:黄集镇农水管理站站长宋鹏飞

虚假认定学历案

2016年10月,襄州区纪委及时查处了一起干部学历弄虚作假的违纪问题虽然案情比较单,但由于发生在换届选举的特殊时期反映的是区委用人作风,用人导向正所谓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会蔚然成风用一不贤,则不贤齐趋”案件查处通报后在全区引起热议,值得反思的地方很多,折射出相关部门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很多这起案件的查处对匡正换届风气、保证区委选好人用好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主要案情:

宋鹏飞,男,1974年9月出生,汉族,湖北襄州人,高中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在黄集镇农水站工作,2005年至2013年在黄集镇政府借用并兼任黄集镇农业水利服务中心支部书记2013年1月任襄州区黄集镇水利管理站站长。 

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鄂组通(2016)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干部在更改学历学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为:一是学生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生学籍登记表和毕业证;二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三是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学历的认定,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干部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核;市教育部门对学历学位更改材料按程序进行审核、认定;组织人事部门在审批干部学历更改时除了要查看教育部门的认定结论外、还要审查学生备案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16年1月的一天,宋鹏飞为了评定职称,拿着装有中国国际经济学院毕业生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和毕业证的学生档案找到区水利局政工科负责人李安胜说想更改学历,并把他的学生档案交给了李安胜。之后,宋鹏飞没有催问此事,李安胜也没有向区人社部门申报。

2016年5月,区委根据上级精神出台文件从镇直事业单位中选拔优秀负责人进镇党政领导班子,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宋鹏飞是黄集镇农水管理站站长,认为自己符合条件,便又开始申请学历更改。

2016年6月的一天,宋鹏飞拿着内容填好的“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找到李安胜要求更改学历,李安胜未按要求审核宋鹏飞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就在宋鹏飞的“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中的“呈报单位意见”一栏中签了“同意呈报 李安胜”的字样并加盖了由其保管的区水利局政工科的印章。

“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等学历认定所需材料应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按程序审批,但李安胜在将宋鹏飞的“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签字盖章后,没有呈报给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而是按照宋鹏飞的意见,把“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和学生档案等材料还给了宋鹏飞,由宋鹏飞自行办理。

之后,宋鹏飞拿着“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和学生档案等材料找到了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学历认定工作的杨红梅要求更改学历,杨红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上没有查到宋鹏飞的毕业证信息,就告诉宋鹏飞说她们不能向市教育局申报为其进行学历认定。

2016年6月21日,宋鹏飞在中国国际经济学院网站上把他的毕业证查询结果截屏后打印了出来,找到市教育局负责干部学历认定工作的政工科干部刘中华,要求进行学历认定。刘中华见宋鹏飞的毕业证是英文所写,知道“中国国际经济学院”是境外办学或中外合作办学,这类学校的学历认定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缺少“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就不给认定。宋鹏飞说等着急用,“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正在办理,并纠缠了一个多小时。在此情况下,刘中华让宋鹏飞签字承诺:保证一个月之内把“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办回来交给市教育局;然后刘中华在宋鹏飞的“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中的“教育部门意见”一栏中写了“属实 2016年6月21日”的字样并加盖了市教育局的学历学位认定专用印章。

当天,宋鹏飞又找到杨红梅,要求对他的学历进行更改。杨红梅见宋鹏飞的“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中有襄阳市教育局的签字和盖章,便宋鹏飞的“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中“审批机关意见”一栏加盖了“同意更改”的印章并签署了日期。随后,杨红梅和宋鹏飞一起找到保管印章的区人社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负责人宋小红,宋小红在未履行印章登记的情况下,加盖了区人社局印章交给了宋鹏飞,使宋鹏飞的学历由高中更改为本科。

2016年7月5日,由杨红梅起草,经公务员管理科科长任晓红口头同意,报经区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刘国富签发,区人社局以“襄州人社发(2016)62号文件”形式对包括宋鹏飞在内的全区30名同志的最新学历进行了确认。杨红梅在向任晓红、刘国富汇报襄州人社发(2016)62号文件中的30名同志学历更改时,没有汇报宋鹏飞学历认定材料中缺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这一事实

2016年10月,区纪委调查组把宋鹏飞的“中国国际经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送至国家教育部进行了验证。10月28日,国家教育部授权开展学历学位认定工作的专门机构即“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验证结果为“宋鹏飞的毕业证书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证书”2016年11月2日,区人社局下发文件撤销了宋鹏飞的本科学历认定。

综上所述,宋鹏飞身为中共党员黄集镇水利管理站站长,违反组织纪律,为了能够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在办理学历更改过程中,向市教育局虚假说明自己的本科学历认证报告正在办理,并承诺一个月之内办完,骗取市教育局为其学历更改材料签批“属实”并加盖在全区的换届工作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李安胜身为中共党员、区水利局政工科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认真审核宋鹏飞提交的学历更改材料,就在其“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中的呈报单位意见一栏签批“同意呈报”并加盖公章,并把学历更改材料交给宋鹏飞个人自行办理,导致宋鹏飞不符合认定要求的学历得到认定,在全区的换届工作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杨红梅身为中共党员、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批宋鹏飞学历认定材料过程中,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明知宋鹏飞学历认定材料过程中没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仅以市教育局的认定结论,就通过了宋鹏飞的学历认定,在全区的换届工作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2017年2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宋鹏飞、李安胜、杨红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任晓红、区人社局副局长刘国富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公务员管理科杨红梅违规审批宋鹏飞更改“中国国际经济学院”本科学历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鉴于其能够主动承认错误,情节比较轻微,对任晓红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对刘国富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区人社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负责人宋小红身为区人社局印章管理人员,不严格执行印章管理使用规定,在公务员管理科科员杨红梅为宋鹏飞学历更改审批后,未履行登记手续,便在宋鹏飞学历更改审批表上加盖印章,使宋鹏飞的学历由高中更改为本科,对宋小红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襄阳市教育局政工科干部刘中华在宋鹏飞申请更改“中国国际经济学院”本科学历过程中,未按“鄂组通(2016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核,明知宋鹏飞的学历认定材料中没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为宋鹏飞的纠缠和保证,就同意了更改,违反了工作纪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襄州区纪委已将此问题线索上报给襄阳市纪委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