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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纪委通报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5-07-27 16:48:03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近年以来,襄州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些违反“四风”的不正之风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纪律,顶风违纪,违规发放津补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释放持续从严的信号,现将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古驿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徐玉红,违规给单位教职工发放劳务费(保育费)。2014年3月至6月,古驿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徐玉红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也没有其他文件依据的情况下,自定方案从学校收取的保教费中给教职工发放劳务费(保育费)22918元。襄州区纪委给予徐玉红党内警告处分。

  2、襄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党委书记、主任孙永林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实物。2015年2月5日,经襄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党委书记、主任孙永林同意,春节给在职职工70人,每人发放两袋米20公斤、一袋面25公斤、两壶油10公斤福利,共计32520元。襄州区纪委给予孙永林党内警告处分。

  3、石桥镇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主任张春叶违规为镇上包保总支的镇干部发放福利。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石桥镇计生办主任张春叶给石桥镇石桥总支、石庙总支、郭营总支、黑龙总支、史李总支、加岗总支6个总支发放“四术”(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简称“优检”、“结扎”、“上环”“补救”)兑现奖励,经张春叶签批同意后在镇计生办财务账上列支。2014年共发放11笔总支“四术”落实奖励,合计金额为70050元。襄州区纪委给予张春叶党内警告处分。

  4、洪山头光彩小学校长孟学军违规给单位教师发放津补贴。2014年1月6日,洪山头光彩小学校长孟学军利用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即商店租金和学前班收费,给在职教师发放年关福利。以“教师学期结束,寒假期间整理档案,打扫校园,美化校园劳动工资”名义进行发放,合计金额为11400元。肖湾街道纪委给予孟学军党内警告处分。

  5、伙牌镇中心学校校长杨洪杰违规发放津补贴。经伙牌镇中心学校校长杨洪杰同意,2014年9月23日,伙牌镇中心学校发放了镇周岗小学、南王小学等四所学校《2014年1月至7月偏远地区学校教育补助》,合计28700元;2014年10月10日,发放了镇中心小学、凉水小学等7所学校《2014年春季小学教学质量奖》,合计16450元。以上共计发放津补贴45150元。伙牌镇纪委给予杨洪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