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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时间:2017-10-20 15:57:42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察局

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简称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一、黄龙镇战胜村委会委员袁关华、黄沟村支部委员贺家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扶贫资金案。2014年3月10日,黄龙镇战胜村委会委员袁关华、黄沟村支部委员贺家金,各自隐瞒家庭收入,向黄龙镇城建办违规申报危房改造。同年10月10日,袁关华、贺家金危房改造通过验收,二人分别领取危房改造资金7500元。2016年7月20日,黄龙镇纪委分别给予袁关华、贺家金党内警告处分。

二、石桥镇石黄村支部委员胡新房违规套取危房改造扶贫资金案。2014年12月,石桥镇石黄村支部委员胡新房妻子宋焕新,向石桥镇城建办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通过审核后领取7500元补助款。2013年,胡新房为其母亲李桂凤申请了低保,其母亲从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共领取低保金7380元。2016年7月21日,石桥镇纪委给予胡新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龙王镇柏营村支部书记、主任李满昌,副主任宗定显,支部委员、站长李明来,妇女主任周清平,一组组长饶海龙违规套取危房改造扶贫资金案。2012年冬,龙王镇柏营村支部书记、主任李满昌与村干部宗定显、李明来、周清平商量申报5户危房改造用于解决村资金困难,随后,李满昌让一组组长饶海龙及哥哥饶海乐二人各申报一户,周清平找五组组长李中海申报一户,李明来、宗定显以自己名义各申报一户。2013年春,李满昌将5户危房改造款3.75万元从银行取出。之后,饶海龙以自己新建房屋后资金紧缺为由,找李满昌要回了0.75万元危房改造款用于个人支出。李满昌将剩余3万元交给李明来入了村集体账。2017年1月10日,龙王镇纪委给予李满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柏营村支部书记、主任职务;分别给予李明来、宗定显、周清平、饶海龙党内警告处分。

四、程河镇曹河村委会委员曹四良违规为其母套取危房改造扶贫资金案。2015年4月,程河镇曹河村委会委员曹四良利用虚假的房屋改造照片,在未公开、公示的情况下为其母亲王青连申报危房改造。2015年底,其母亲领取危房改造款7405元。2016年7月19日,程河镇纪委给予曹四良党内警告处分。

五、程河镇中学教师崔华来违规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案。程河镇中学教师崔华来,2013年和2014年虚报个人资料,以自己名义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两年间共领取廉租房补贴4368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6年11月15日,程河镇纪委给予崔华来党内警告处分。

六、程河镇埠口小学支部委员郭付广违规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城镇低保案。程河镇埠口小学支部委员郭付广妻子任小焕,2012年至2014年虚报郭付广个人信息,三年间共骗取廉租房租赁补贴6552元。2010年至2015年期间,郭付广妻子任小焕虚报家庭信息,为郭付广办理城镇低保,五年间共骗取城镇低保11475元。郭付广明知妻子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廉租房补贴和城镇居民低保却并未制止。2016年11月15日,程河镇纪委给予郭付广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七、程河镇中心学校教师贾善恩、赵营小学教师寇国胜违规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案。2012年至2014年,程河镇中心学校教师贾善恩、赵营小学教师寇国胜,各自虚报个人资料,分别以自己名义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三年间贾善恩领取廉租房补贴3276元,寇国胜领取廉租房补贴4914元。2016年11月15日,程河镇纪委分别给予贾善恩、寇国胜党内警告处分。

八、程河镇程河村委会委员张书群违规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案。程河镇程河村委会委员张书群,2014年和2015年虚报个人及妻子贾勤英资料,以妻子贾勤英名义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两年间张书群及妻子共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1800元。2016年7月19日,程河镇纪委给予张书群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严守纪律红线,认真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持续释放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