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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通报4起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07-16 17:10:11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1. 襄州区黄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马光荣等11人在信访维稳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因“两会”期间稳控不力,虚假上报维稳信息,导致越级访发生。2018年3月,黄集镇副镇长马光荣、经济发展办干部郭爱国、黄集镇黄集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朝勇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党委书记康向阳、镇长赵春红、党委副书记田长海、区政府办副主任罗元鑫、区政府办干部金磊、潘军、综治办干部许昊、王彬受到通报批评。

  2. 襄州区伙牌镇周家村支部书记刘红全、冯家村负责人李伟等11人在信访维稳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因未落实“两会”维稳工作要求,虚假上报维稳信息,导致越级访发生。2018年4月,伙牌镇周家村党支部书记刘红全、冯家村负责人李伟接受纪律审查。伙牌镇人大主席李志荣、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李志龙、组织委员刘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伙牌镇党委书记杨全新、镇长张礼生、党委副书记朱建华、区政协办副秘书长黎发明、区司法局副局长周艳阳、区史志办副主任刘厚科受到通报批评。

  3. 襄州区张湾街道、古驿镇、伙牌镇、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8名相关责任人在制止违法用地建设和整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因制止违法用地建设及整改工作履职不力。2018年1月,原伙牌镇正科级干部刘国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古驿镇原副镇长张璨、古驿镇原宣传委员耿少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张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张国华、古驿镇党委书记汪坤、古驿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万传伟、古驿镇原党委副书记刘明福、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中队长毕波受到通报批评。

  4.襄州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与调控监测科科长吴艳萍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2017年5月至10月,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与调控监测科科长吴艳萍在审核襄阳誉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生产项目选址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将属于有条件建设用地认定为允许建设用地,在发现该地块不符合规划后,不沟通、不汇报,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区政府评审通过的誉德公司项目不能落地,造成不良影响,吴艳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