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通报5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区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冯正学私车公养的问题。2017年4月,冯正学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单据,将个人支付的车辆维修费在单位核销。2018年5月,冯正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伙牌镇冯家村党支部书记刘从豪、五组组长冯建国扣留惠民资金的问题。2003年至2005年,刘从豪、冯建国扣留高速公路建设被征地农户劳动力安置费和退耕还林补助款用于村集体支出。2018年5月,刘从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伙牌镇冯家村二组组长李双河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2007年至2016年,李双河利用保管该组农户退耕还林补助款之便,非法占有集体资金。2018年5月,李双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程河镇邓岗村党支部委员王社军、村委会委员贾发珍骗取粮食补贴款的问题。2006年至2015年,王社军、贾发珍利用协助镇财政所从事统计、申报、发放国家粮食补贴款的职务便利,虚报粮食种植面积,骗取大额国家粮食补贴款,并将部分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5月,王社军、贾发珍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古驿镇下涂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华清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2016年7月,刘华清以集体名义虚列车辆使用费,用以偿还个人借款。2018年5月,刘华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