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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通报5起环保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时间:2018-08-24 18:10:31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1.张湾磷石膏堆场固体废物危害生态环境问题。原襄樊市磷肥厂于1990年正式投入生产后,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在汉江张湾堤防堤外迎水面,长达数十年之久,逐渐形成了数万吨的磷石膏堆场,严重危害河岸堤防安全,污染环境。今年5月,被国家生态环境部第79督察组在“清废行动”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对企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废弃磷石膏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整改,区环保局未正确履行监管责任。2018年8月,区纪委对区水利局原局长郭绍敏、田水忠、林广才,区环保局原局长王学林,区环保局原党委副书记付玉江进行批评教育;对区水利局原副局长邵安旭、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原队长郭辉刚实施诫勉谈话;对区河道堤防管理处主任胡红军党纪立案审查。区水利局对时任区河道堤防管理处负责人李超政务立案调查。

2.古驿镇园艺场畜禽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襄州区2018年第二期《市民问政》曝光古驿镇园艺场3家畜禽养殖场存在粪污治理不达标、污水直排孙洼水库等问题,严重影响水库水质,对村民饮水安全构成威胁。古驿镇人民政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古驿镇园艺场负有直接责任,区环保局监管不到位,区畜牧局指导不力。2018年8月,区纪委对古驿镇副镇长许燕子、区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胡劲松、区畜牧局原副局长张志海进行批评教育;对古驿镇园艺场场长李国庆、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黎、一中队队长汪继红,区畜牧局畜牧科科长陈海南,实施诫勉谈话。

3.龙王镇四甲村露天废旧塑料加工厂污染环境问题。襄州区2018年第二期《市民问政》曝光龙王镇四甲村露天废旧塑料加工厂靠近水库区域,无环评手续问题。区环保局和龙王镇政府未及时彻底取缔该企业,造成污染环境的危害后果。2018年8月,区纪委对区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胡劲松、龙王镇党委副书记张宇进行批评教育。

4.主城区拆迁及工地污染环境问题。襄州区2018年第二期《市民问政》曝光苏岭山大桥园林路拆迁、襄阳新发地、区医院、五洲国际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区住建局及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监管不力,未对建筑工地施工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管控,致使襄州区主城区扬尘污染问题多次被市督查组督办并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区纪委对区住建局副局长陈国群实施诫勉谈话。区住建局给予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党支部书记李英元,站长张光胜,副站长胥凯,监督员李星星、杨晓翔、史静然、袁亚光政务警告处分。

5.黄集镇薛集村垃圾围村污染环境问题。7月5日,襄阳市《市民问政》曝光黄集镇薛集村垃圾围村,危害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黄集镇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区城管局负有监管责任。2018年7月,区纪委对黄集镇党委书记康向阳、时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杰、薛集村党支部书记刘顺忠、村治保主任任重党纪立案审查;对黄集镇镇长赵春红实施诫勉谈话;对区城管局副局长卓俊超、建制镇管理与执法科科长张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