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襄州区石桥镇吴集村党支部书记余世友,村党支部委员、会计股长余相成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2016年11月,余世友、余相成将经济条件较好不符合贫困户评选条件的余秋爽、徐杨两户申报为贫困户,其中余秋爽为余世友已出嫁的女儿。鉴于余秋爽已经清退出贫困户系统,徐杨正在清退中。2018年9月,镇纪委对余世友、余相成实施诫勉谈话。
3.襄州区黄集镇清凉寺村党支部书记计孝全,违规使其母亲领取农村低保金问题。2015年元月,计孝全任清凉寺村党支部书记,经济状况改善,却未上报取消其母亲农村低保,导致其母亲违规领取低保。2018年8月,镇纪委将该款收缴,给予计孝全党内警告处分。其母亲享受农村低保按程序已取消。
4.襄州区伙牌镇汤岗村党支部书记冯世跃、张伙村党支部书记韩晓华、沈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万胜、姜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白石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2018年8月至9月,伙牌镇汤岗村一组村民加某某、张伙村九组村民张某某、沈岗村一组村民李某某、姜沟村九组村民潘某某不符合贫困户评选条件,却被纳入精准贫困户系统。2018年9月,伙牌镇纪委对汤岗村党支部书记冯世跃、张伙村党支部书记韩晓华、沈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万胜、姜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白石实施诫勉谈话。
5.襄州区伙牌镇五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雷明彦违规办理危房改造问题。2015年5月,伙牌镇五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雷明彦违规为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三组村民陈某某、四组村民李某某办理危房改造申报手续,导致上述二人分别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9月,镇纪委给予雷明彦党内警告处分。(襄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