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明燕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1月、2月,曾明燕二次编造虚假《公务接待函》,安排单位财务人员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招待费、本单位干部职工聚餐费用。2018年11月,区纪委给予曾明燕党内警告处分。
2.双沟镇杜岗村违规发放奖励问题。2013年,双沟镇计生办拨付给杜岗村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村党支部书记梁小功与村党支部委员、站长梁付国认为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是二人共同完成的。2014年3月,二人打条作为奖金各自领取征收奖励。梁小功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现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8年11月,双沟镇纪委对梁付国实施诫勉谈话。
3.黄集镇青山村党支部委员罗全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月,罗全明操办儿子婚宴,违反规定收受无职党员龚清及18名群众礼金。同年8月,罗全明操办孙子满月宴,违反规定收受龚清及23名群众礼金。相关违纪款已上缴国库。2018年10月,黄集镇纪委给予罗全明、龚清党内警告处分。
4.张湾街道农技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时任该中心主任马双生签字同意支出,为其本人及时任该中心党支部书记刘华、会计刘金凤发放电话补助费。相关违纪款已上缴国库。2018年8月,张湾街道纪(工)委给予马双生、刘华、刘金凤党内警告处分。
5.肖湾街道襄钢社区、育红社区、潘台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列支费用问题。2013年1月,襄钢社区违规为8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发放武商量贩购物卡作为春节福利。同年4月,该社区违规用公款为党支部党员购买35张旅游年票。2014年1月至11月,育红社区违规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发放夜间巡逻补助。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潘台社区违规为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人员发放会议误工补助,为因整治园林路马路市场而聘请的区城管队员及社区巡逻人员发放夜间执法补助。此外,育红、潘台两个社区还存在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相关违纪款已经或正在清退中。2018年9月,肖湾街道纪(工)委给予襄钢社区党总支书记赵德进,育红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范静,潘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曹宗元党内警告处分。
6.区卫生系统7人违规向主要领导送礼金问题。2012年底至2014年底,区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文刚,卫生监督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刘俊,双沟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吴洪来,古驿镇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毛静,程河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宋大清,古驿镇卫生院原院长高喜成,伙牌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郝雁鹰等7人,为寻求时任区卫生局局长沈顺志(已另案处理)对各自工作上的照顾,以拜年名义分别给沈顺志送礼金。2018年9月,区纪委给予文刚、刘俊、吴洪来、毛静、宋大清、高喜成、郝雁鹰党内警告处分。
7.朱集镇王集村党支部委员王海春违规参加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2月,王海春应本村村民刘某的邀请,违反规定参加刘某儿子结婚宴并送礼金。2019年1月,朱集镇纪委对王海春实施诫勉谈话。
8.黄龙镇5名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12月27日,黄龙镇纪委在检查中发现该镇陈桥村党支部书记葛红军、党支部委员周坤,王门村党支部书记张运兵,柏桥村党支部书记王伟、镇城建办副主任罗红等5人存在午间饮酒问题。2019年1月,黄龙镇纪委对葛红军、周坤、张运兵、王伟、罗红实施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