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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通报4起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03-21 16:22:50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1.朱集镇寇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古华敏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5月,古华敏在本村死亡人口信息采集工作中情况掌握不准、填报不实,导致仍在世并享受五保待遇的陈某被注销人口信息,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0月,朱集镇纪委给予古华敏党内警告处分。

  2.峪山镇柏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同银等人滥用职权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李同银未经村“两委”、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擅自为他人出具同意迁入户籍、申请建房等证明。镇派出所党支部委员陶东升,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刘双喜不正确履职,未核实真实情况,分别在户籍申报资料和用地审批表上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柏店村落户建房。2018年11月,襄州区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李同银、陶东升、刘双喜党内警告处分。

  3.古驿镇东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遂朝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8月6日,吴遂朝对本村重点信访稳控人员包保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本村5人进京集体访,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月,襄州区纪委监委给予吴遂朝党内警告处分。

  4.朱集镇宋王营村二组组长陈贵元滥用职权问题。2017年4月,陈贵元私自将本组集体沙滩地发包给他人,所收承包款长达一年未入集体账。2018年10月,朱集镇纪委给予陈贵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襄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