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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通报9起酒驾醉驾、赌博典型案例

时间:2019-09-19 08:41:03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1.襄州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区土地征地事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陶卫东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17日21时21分,陶卫东驾驶鄂FCH925小型轿车行驶至樊城区长虹路税务局门前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陶卫东血液中“酒精”成分含量为185.77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2019年4月3日,陶卫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9年6月,襄州区纪委给予陶卫东开除党籍处分。同年9月,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予陶卫东开除公职处分。

  2.襄州区第一高级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姚通国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1月5日22时48分,姚通国驾驶鄂FEN523小型轿车行驶至襄州区航空路金富士路口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姚通国血液中“酒精”成分含量为150.78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2019年4月2日,姚通国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2019年9月,襄州区纪委给予姚通国开除党籍处分,襄州区监委给予姚通国开除公职处分。

  3.原襄州区公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随义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月9日0时10分,朱随义驾驶鄂FCR993小型轿车行驶至襄城区西门转盘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朱随义血液中“酒精”成分含量为153.74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2017年12月18日,朱随义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9年3月,襄州区纪委给予朱随义开除党籍处分。同年9月,襄州区交通运输局给予朱随义开除公职处分。

  4.襄州区财政监督局工作人员徐斌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4月21日14时26分,徐斌驾驶鄂F8XB5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襄城区檀溪路三桥下桥匝道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徐斌血液中“酒精”成分含量为128.3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2018年5月4日,徐斌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9年1月,襄州区纪委给予徐斌开除党籍处分,襄州区财政局给予徐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襄州区黄集镇施吴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施国有饮酒驾驶问题。2018年2月26日15时52分,施国有驾驶鄂FG0551小型轿车行驶至黄石路棉花站路段黄老线2公里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施国有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52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2018年3月7日,襄州交警大队给予施国有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襄州区纪委给予施国有党内警告处分。

  6.襄州区黄集镇罗湾村党支部书记罗连艮饮酒驾驶问题。2018年10月22日14时53分,罗连艮驾驶浙B661UN小型轿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罗连艮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46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2018年10月24日,襄州交警大队给予罗连艮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3月,襄州区纪委给予罗连艮党内警告处分。

  7.襄州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张卫东饮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26日15时38分,张卫东驾驶鄂FJ7C60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襄州区邓城大道与润河路路口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张卫东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66.4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2019年1月28日,襄州交警大队给予张卫东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9年7月,襄州区纪委给予张卫东党内警告处分。

  8.襄州区程河镇宋庄村村医余锋饮酒驾驶问题。2019年5月8日15时19分,余锋驾驶鄂FH8E2小型轿车行驶至襄州区伙牌镇新明路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余锋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63.1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2019年5月13日,襄州交警大队给予余锋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8月,程河镇纪委给予余锋党内警告处分。

  9.襄州区原物价局工作人员王敏等2人聚众赌博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王敏及其丈夫宋文明(区政协机关工勤人员、非党)以营利为目的,租用房屋,提供赌具,召集参赌人员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2018年12月25日,王敏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宋文明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19年2月、3月,襄州区纪委、襄州区原物价局分别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5月,襄州区政协办给予宋文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襄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