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襄州区朱集镇城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刘荣升违规审批危房改造项目问题。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刘荣升在审批该镇王集村5组村民王某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未认真核实王某申请资料,也未实地检查验收,即出具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竣工验收表,导致王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9年12月,刘荣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襄州区朱集镇上陈村党支部书记陈银战擅自更改扶贫项目合同问题。2017年4月,陈银战在负责该村1-3组田间作业道扶贫项目过程中,擅自更改合同内容,将合同规定的厚20厘米标准道路实际按厚18厘米修建。2020年5月,陈银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朱集镇雷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雷顺俭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3月,雷顺俭违反扶贫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将用于苗圃基地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村绿化建设工程款。2020年5月,雷顺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襄州区古驿镇张坡村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张玉良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0月,张玉良在负责张坡村两口农业灌溉机井工程项目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两座泵房少完成工程量6.5平方米,折合金额19805.5元。2020年6月,张玉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襄州区黄集镇马集村支部委员、财经委员马天远违反低保户申办程序问题。2019年5月至6月,马天远未严格按照申办低保户程序,为其侄儿一家三口申办低保户。2020年4月,马天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