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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0-08-26 16:42:40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1.襄州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副科级干部张小平等人乱作为问题。2011年9月,张小平在担任原区公安分局户政中队中队长期间,受人之托,安排龙王派出所户籍内勤姚道新受理无合格手续的该镇东楼村村民刘某的出生日期变更申请,并违规审批,导致刘某年龄改小12岁。2015年2月至3月,姚道新违规接受龙王镇龙兴社区居民孟某的吃请,并违反工作程序,为孟某办理孩子户口登记业务。2020年6月,张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姚道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襄州区双沟镇东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宋全金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12年6月,宋全金在未认真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在该镇粮管所职工王某的更正出生日期证明上加盖居委会印章。王某随后持该证明及其他虚假申报资料,到双沟派出所要求更改出生日期,时任双沟派出所片区民警程文,未对申报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直接在申报变更表中签名,导致王某年龄改大4岁。2020年6月,宋全金、程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肖湾街道洪山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涛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6月,杨涛和洪山头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肖奎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巡查检查不到位,唐白河堤边发生秸秆燃烧时未发现,燃烧后黑斑未处理,该问题被上级机关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肖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襄州区石桥镇石黄村党支部书记黄荣亮违规发包工程问题。2017年3月,黄荣亮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未经立项、招标,擅自发包石黄村5组、7组、8组断头路硬化工程项目。2020年6月,黄荣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襄州区伙牌镇湾子村村委会委员张立洲等人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2年5月,该村原村委会委员张金生在填报入党志愿书时,隐瞒曾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严重错误。张立洲作为张金生入党介绍人,未对其历史经历进行严格把关,导致张金生违规发展入党。2020年5月,张立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金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