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襄州区黄集镇原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刘国成违规列支费用问题。2019年1月,刘国成安排他人虚列支出,套取护理经费用于发放镇中心福利院护工工资和结算应由镇政府民政办支付的招待费。相关违纪款已清退。2020年5月,刘国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襄州区古驿镇金王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新军等2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8年,王新军、该村原党支部委员李元朝违规从村集体账上领取津补贴,相关违纪款已清退。王新军、李元朝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王新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元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无职党员董俊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9年9月,董俊波在为其女儿操办3岁生日宴的过程中,违规接受11名非亲戚关系的人员礼金。2019年6月,董俊波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5月,董俊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