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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0-12-30 10:30:34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1.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杨保红等2人履职不力问题。2010年5月,杨保红、峪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贺长顺在经办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对参保人员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他人伪造年龄、伪造身份违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20年5月,贺长顺、杨保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原襄州区国土局退休干部罗兴富乱作为问题。2003年11月至2005年11月,罗兴富在担任原襄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在肖湾街道洪山头社区一宗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未认真审核把关该宗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违规签批,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长期无法收回。2020年9月,罗兴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惠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区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赵长年乱作为问题。2009年7月,赵长年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出售原张湾镇油坊卫生所闲置房屋。2020年10月,赵长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襄州区龙王镇朱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建忠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5月,李建忠未按要求对租赁朱湾村土地的某农产品公司销售的玉米款进行监管,造成农户经济损失。2020年12月,李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襄州区朱集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法人代表、支部委员齐守清乱作为问题。2008年7月,齐守清在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在本单位院内违规建设住宅楼。2020年11月,齐守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