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襄州区人民法院黄集合署办公点负责人孙安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孙安军违规安排他人虚列项目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并发放奖金和补助。2020年11月,孙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襄州区张湾街道张湾社区原居委会委员魏香军等2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魏香军、该社区2组原组长魏朝华从社区集体帐上违规领取城市卫生加班补助、创卫加班补助、夏季高温补助、工资补助、计生奖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0年10月,魏香军、魏朝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中医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吴洪来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吴洪来在担任双沟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对招待费用支出情况监管不力,未按公务接待费用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结算。2020年4月,吴洪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