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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时间:2013-01-04 19:25:18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近年来,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察局与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携力创新,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努力构建“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资源在市场中配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核心监管模式,探索出一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新路子,为服务、促进林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建“一委一局一中心”,推进监管工作纵深发展

  早在2005年,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就研究决定,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政府直接管理的综合招投标中心,并作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统一纳入到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2007年,林区党委又按大部制改革的要求,突破体制瓶颈,组建了林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局。2012年将林区综合招标中心更名为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了神农架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林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最终按照“一委一局一中心”的模式组建了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过打造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行政监察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公共资源综合监管工作纵深发展。

  目前,神农架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设开标大厅1个,评标室1个,评委抽取室1个,投标报名室1个。建成了由交易大厅、综合监管服务大厅、信息网络大厅和开标区、评标区及电子监控室为格局的“三厅二区四室”综合型市场平台。实现了招投标全过程阳光化,电脑操作规范化。

  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构建制度防腐屏障

  为规范监督管理、业务操作、各方主体行为,按照国家法规、区级政策、部门文件、内部规章等四个层面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建设要求,先后出台了《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神农架林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运行管理规程》、《神农架林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招投标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20多项规范招投标行为的制度文件,编撰了《神农架林区招标投标业务流程及制度建设读本》。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通过实行业务分段操作和工作流程防控,标前会审,投标报名招标人负责制,林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基本实现了“信息公开化、交易场所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四化”目标,基本具备了“综合监管、信息传递、场所交易、窗口服务”等“四大功能”要求,完成了“一站式”、“流水线式”办公服务平台建设。

  大力推行五项制度,有效保证交易行为正常运行。一是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从2007年开始,在全区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采取工程量清单、栏标价、合理低价中标的“三步走”评标办法,取消了暗标标底评标办法,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增强了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二是在全省率先推行“栏标价审计制”。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政府投资资金安全,在全省率先创新推出“栏标价审计制”,为节约政府投资,维护资金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经测算,平均每个项目要审减4个百分点。三是推行“摇号中标法”。为防止借用多家资质参与投标行为,防止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以分包联营方式将资质外借,非法挂靠,轮流坐庄等,及时采取了“摇号中标法”,在小额工程项目中推行政府投资项目预选商会员制,较好地解决了150万元以内工程项目招投标要求时间短的问题。四是采取“投标保证金统一帐户”制度。为加强投标保证金的监管,在林区财政核算中心设立了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防止工程承建企业与区内评标专家库人员相互串通,交易中心及时采取应对之策,充分利用省中心、荆州、宜昌等地专家库,抽取异地专家进行异地评标。

  三、强化综合监管措施,创建公共资源诚信体系

  为加强综合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六大措施,努力创建公共资源诚信体系。

  一是让诚信主导市场。通过在全区开展《招投标法》宣传教育活动,出台招投标项目目录,建立发改委项目招投标核准机制,政府将招投标纳入项目推进会统一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招标制等措施,营造了诚信守信的市场氛围。

  二是完善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制订出台了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的行政监察管理制度措施,推进“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实施项目信息、招标方式、工程造价、评标结果等“五公开”,推行项目登记备案制、标前会审制、拦标价审计制、工程量清单招标制、投标保证金基本帐户制等“六制管理”。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专业人士为社会监督员,积极发挥他们在招投标活动中的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诚实守信”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是采取“优质优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信息管理办法》,完善林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信息制度。高度重视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工作,对诚实守信的企业给予表彰鼓励,纳入招投标诚信企业网络管理。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扩大中标企业公示范围,对评标结果、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五大员同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添置了比较先进的同期声音像电子监控系统,实现了操作流程全程电子监控。

  六是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每年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倒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情况。